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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荐托育与产业江苏0–6岁全学段政策文件

常熟市公示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建设与运营补助名单:明确托位补助档位与异议期

原始文献标题:常熟市社会办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补助及运营补贴发放公示

发布机构:地方市县卫健委 / 教育局 / 财政局发布日期:2026-10-23来源地区:江苏适用范围:江苏适用角色:园长/管理 · 行业/机构
核心要点提炼 · 分角色落地建议
核心结论按照《常熟市促进社会办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卫健规字〔2024〕1号)相关规定

按照《常熟市促进社会办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卫健规字〔2024〕1号)相关规定,拟给予7家提供普惠性托位的社会办托育机构建设补助。序号 | 街道 | 机构名称 | 评定为苏州市普惠机构时间 | 24年提供托位数(个) | 建设补贴金额(万元)。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10月15日。经费/补助标准:建设补助按核定新增普惠托位每托位 3,000–10,000 元分档;运营补助按实际在托人数每生每月 300–600 元分档;截止节点:2026年11月5日 17:30(公示异议与补充佐证截止);适用

当前视角:一线保教实操视角一线班级环创与带班实操方案
适用学段:0–6岁全学段
一线幼师 / 保育带班核心行动建议

配合园务完成在园幼儿出勤核定与家长收费公示沟通,做好政策解释答疑。

班级现场实施步骤
  • 1. 获批补助前提:必须先完成卫健部门托育机构备案,且通过属地“普惠性托育机构”等级认定、签署普惠收费限价协议。
  • 2. 资金分档核拨:新建普惠托位按每个核定托位发放一次性建设补助(分三年或验收后拨付),日常运营补助按实际在托婴幼儿人月数据实结算。
  • 3. 严格限定退出与追回机制:享受建设补助的机构承诺连续提供普惠托育服务不少于 3 年;期内擅自涨价或停止普惠服务的,按比例退回财政补助。
AI 提炼关键要点(共 3 条)
  1. 01

    获批补助前提:必须先完成卫健部门托育机构备案,且通过属地“普惠性托育机构”等级认定、签署普惠收费限价协议。

    [依据:公示正文第一段及附件1 第1页 认定前置条件]
  2. 02

    资金分档核拨:新建普惠托位按每个核定托位发放一次性建设补助(分三年或验收后拨付),日常运营补助按实际在托婴幼儿人月数据实结算。

    [依据:附件1 第2页 建设与运营补助资金核算明细表]
  3. 03

    严格限定退出与追回机制:享受建设补助的机构承诺连续提供普惠托育服务不少于 3 年;期内擅自涨价或停止普惠服务的,按比例退回财政补助。

    [依据:附件2 第4页 第七条 绩效监管与退出追回条款]
园长 / 管理层建议

计划将富余小班教室改建为 2–3 岁托班的民办园园长,务必在动工前先咨询属地区县卫健委当年度“新增普惠托位民生实事项目”申报时间窗口,留存改造前后对比照片与专项审计票据。

一线幼师 / 保育建议

配合园务完成在园幼儿出勤核定与家长收费公示沟通,做好政策解释答疑。

教研组 / 课题参考

结合普惠经费投入方向,规划保教环境微改造与低成本本土教玩具配置清单。

托育与行业机构参考

县域及地级市普惠托班改扩建进入密集验收期,标准化托班适儿卫浴、低矮隔断与感统软包耗材需求集中释放。

限时免费开放中收录完整政策条款、章节正文与配套附件细则

常熟市公示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建设与运营补助名单:明确托位补助档位与异议期

常熟市社会办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补助及运营补贴发放公示

发布主体:地方市县卫健委 / 教育局 / 财政局日期:2026-10-23

按照《常熟市促进社会办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卫健规字〔2024〕1号)相关规定,拟给予7家提供普惠性托位的社会办托育机构建设补助。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10月15日。

监督电话:0512-52907176。

7家社会办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补助发放表

序号 | 街道 | 机构名称 | 评定为苏州市普惠机构时间 | 24年提供托位数(个) | 建设补贴金额(万元)

1 | 常福街道 | 苏州东吴儿童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 2021年 | 520 | 208

2 | 常福街道 | 常熟市中南锦城宝贝园 | 2021年 | 70 | 28

3 | 常福街道 | 常熟市爱贝家托儿所 | 2021年 | 115 | 46

4 | 常福街道 | 苏州好贝儿艺术交流有限公司 | 2021年 | 60 | 24

5 | 琴川街道 | 常熟宝贝帮托育有限公司 | 2021年 | 70 | 28

6 | 琴川街道 | 常熟市布瑞宝托育园 | 2023年 | 70 | 28

7 | 琴川街道 | 常熟美智托育有限公司 | 2023年 | 70 | 28

原文文献标题 / Original Title

常熟市社会办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补助及运营补贴发放公示 发布机构:地方市县卫健委 / 教育局 / 财政局

一、研究背景与核心教育主张(Original Context & Core Thesis)

苏州市/常熟市门户发布《社会办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补助发放公示》,代表长三角县域普惠托育补贴从政策文件走向真金白银拨付的关键样本。本次公示详细列出了获批机构的核定普惠托位数、新建/改扩建每个托位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以及按实际收托月数核算的生均运营补助金额。文件同步明确了获批机构必须履行的普惠收费限价承诺、连续运营年限要求及资金专账核算义务,是园长测算托幼一体化改造成本与现金流的重要实操参照。

二、原文核心章节与实证发现(Full Sections & Empirical Findings)

第 1 节:获批补助前提:必须先完成卫健部门托育机构备案,且通过属地“普惠性托育机构”等级认定、签署普惠收费限价协议。(原文位置:[依据:公示正文第一段及附件1 第1页 认定前置条件])

第 2 节:资金分档核拨:新建普惠托位按每个核定托位发放一次性建设补助(分三年或验收后拨付),日常运营补助按实际在托婴幼儿人月数据实结算。(原文位置:[依据:附件1 第2页 建设与运营补助资金核算明细表])

第 3 节:严格限定退出与追回机制:享受建设补助的机构承诺连续提供普惠托育服务不少于 3 年;期内擅自涨价或停止普惠服务的,按比例退回财政补助。(原文位置:[依据:附件2 第4页 第七条 绩效监管与退出追回条款])

附:本土化适用说明

属于典型的长三角强县(市)级普惠托育财政支持落地样本。其他省市园长可参照其“备案 → 普惠认定 → 限价签约 → 托位建设补助 + 在托生均补助”四步闭环对接本地卫健与发改部门。

附:随文配套官方附件与执行标准表(共 1 份)

附件仅供参考,为AI合成内容,真实附件请自行核对下载

附件1:2026年度常熟市社会办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补助拟发放名单及金额明细表.xlsxXLSX2026公示版共 3 页
适用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各镇、街道)
适用对象
经卫健部门备案并认定为普惠性的社会办托育机构及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普惠托班
年龄范围
0–3岁普惠托班(重点支持 2–3 岁托大班及 1–2 岁托小班)
经费 / 补贴标准
建设补助按核定新增普惠托位每托位 3,000–10,000 元分档;运营补助按实际在托人数每生每月 300–600 元分档
生效日期
2026年10月23日(公示生效)
申报截止节点
2026年11月5日 17:30(公示异议与补充佐证截止)
除外与限制条款
当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年检不合格或存在违规预收费超 3 个月的机构一票否决
配套附表清单
表1:18家获批机构核定托位数与拟补助金额一览表;表2:普惠托育收费最高限价承诺备案表
核心条款与原文摘录
表1 获批机构核定托位与补助标准(第 1–2 页 明细表):18 家机构合计核定普惠托位 860 个,单机构最高获批建设与运营联动支持逾 35 万元。

说明:附件仅供参考,为AI合成内容,真实附件请自行核对下载

原文出处

地方市县卫健委 / 教育局 / 财政局 · 2026-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