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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补贴全国 / 中央部委0–6岁全学段政策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托幼机构安全纠纷典型判例:园所已尽安全教育、设施适格与及时救助义务的依法不担责

原始文献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幼儿园、托育机构教育机构责任纠纷典型案例及尽职免责认定裁判规则

发布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日期:2026-07-29来源地区:全国 / 中央部委适用范围:全国通用适用角色:园长/管理 · 行业/机构 · 幼师/保育
核心要点提炼 · 分角色落地建议
核心结论最高法结合《民法典》第 1199 条指出:判断幼儿园、托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园伤害是否承担

最高法结合《民法典》第 1199 条指出:判断幼儿园、托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园伤害是否承担侵权责任,关键审查“场地设施是否符合国标且定期维保、活动前是否开展适龄安全提醒、带班师幼比及教师站位看护是否在场、事故发生后是否第一时间采取正确急救并通知家长送医”四大证据链。第 2 节:司法保护自主游戏空间:法院明确指出,幼儿在符合安全规范的户外奔跑、球类、攀爬游戏中发生的偶发性轻微擦碰属于正常成长探索风险,不能苛求幼儿园实行“静态圈养式”绝对零风险看管。④ 事发后 3 分钟内规范初步处置、及时联系 120 及告知家长

当前视角:一线保教实操视角一线班级环创与带班实操方案
适用学段:0–6岁全学段
一线幼师 / 保育带班核心行动建议

户外游戏时严格执行“三角站位法”(三位保教人员分散看护高风险攀爬区、骑行交汇区与盲区),切忌扎堆聊天或低头看手机。

班级现场实施步骤
  • 1. 四大尽职免责核心证据链:① 游乐器械与地面缓冲垫符合国标及每日晨检记录;② 活动前教师安全规则引导记录;③ 事发时带班教师在合理视线范围内履行看护(监控视频佐证);④ 事发后 3 分钟内规范初步处置、及时联系 120 及告知家长的完整时间线。
  • 2. 司法保护自主游戏空间:法院明确指出,幼儿在符合安全规范的户外奔跑、球类、攀爬游戏中发生的偶发性轻微擦碰属于正常成长探索风险,不能苛求幼儿园实行“静态圈养式”绝对零风险看管。
AI 提炼关键要点(共 2 条)
  1. 01

    四大尽职免责核心证据链:① 游乐器械与地面缓冲垫符合国标及每日晨检记录;② 活动前教师安全规则引导记录;③ 事发时带班教师在合理视线范围内履行看护(监控视频佐证);④ 事发后 3 分钟内规范初步处置、及时联系 120 及告知家长的完整时间线。

    [依据:典型案例三 裁判要旨与举证责任分配说明]
  2. 02

    司法保护自主游戏空间:法院明确指出,幼儿在符合安全规范的户外奔跑、球类、攀爬游戏中发生的偶发性轻微擦碰属于正常成长探索风险,不能苛求幼儿园实行“静态圈养式”绝对零风险看管。

    [依据: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答记者问 第2节]
园长 / 管理层建议

对照最高法四大证据链,确保户外游乐区监控无死角(留存≥90天)、每日器械安全巡检签字表真实完整,并配齐校方责任险与附加无过失医疗险。

一线幼师 / 保育建议

户外游戏时严格执行“三角站位法”(三位保教人员分散看护高风险攀爬区、骑行交汇区与盲区),切忌扎堆聊天或低头看手机。

教研组 / 课题参考

将保育安全规范嵌入一日生活保教流程,优化班级保育员与主班教师协同动线。

限时免费开放中收录完整政策条款、章节正文与配套附件细则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托幼机构安全纠纷典型判例:园所已尽安全教育、设施适格与及时救助义务的依法不担责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幼儿园、托育机构教育机构责任纠纷典型案例及尽职免责认定裁判规则

发布主体: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期:2026-07-29

原文文献标题 / Original Title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幼儿园、托育机构教育机构责任纠纷典型案例及尽职免责认定裁判规则 发布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一、研究背景与核心教育主张(Original Context & Core Thesis)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专门针对困扰广大园长的“孩子在园磕碰即无限连带赔偿、导致园所不敢开展户外攀爬与自主游戏”痛点明确裁判尺度。最高法结合《民法典》第 1199 条指出:判断幼儿园、托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园伤害是否承担侵权责任,关键审查“场地设施是否符合国标且定期维保、活动前是否开展适龄安全提醒、带班师幼比及教师站位看护是否在场、事故发生后是否第一时间采取正确急救并通知家长送医”四大证据链。若园所举证证明已全面履行上述教育、管理职责,法院依法判决园所不承担赔偿责任,旗帜鲜明反对“唯结果论”和敲诈式闹访。

二、原文核心章节与实证发现(Full Sections & Empirical Findings)

第 1 节:四大尽职免责核心证据链:① 游乐器械与地面缓冲垫符合国标及每日晨检记录;② 活动前教师安全规则引导记录;③ 事发时带班教师在合理视线范围内履行看护(监控视频佐证);④ 事发后 3 分钟内规范初步处置、及时联系 120 及告知家长的完整时间线。(原文位置:[依据:典型案例三 裁判要旨与举证责任分配说明])

第 2 节:司法保护自主游戏空间:法院明确指出,幼儿在符合安全规范的户外奔跑、球类、攀爬游戏中发生的偶发性轻微擦碰属于正常成长探索风险,不能苛求幼儿园实行“静态圈养式”绝对零风险看管。(原文位置:[依据: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答记者问 第2节])

附:本土化适用说明

给全国幼儿园园长和一线老师吃下“敢放手开展真游戏”的司法定心丸,同时倒逼园所把日常安全台账与监控留存做扎实。

原文出处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2026-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