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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补贴全国 / 中央部委0–6岁全学段政策文件文号/版本:发改价格〔2026〕147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完善养老服务价格政策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26-10-16来源地区:全国 / 中央部委适用范围:全国通用适用角色:园长/管理 · 行业/机构
核心要点提炼 · 分角色落地建议
核心结论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完善养老服务价格政: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建立收费动态评估调整机制,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指导意见》注重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分类施策、统筹兼顾,通过清晰界定机构范围、分类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调整收费标准、强化政策集成和支持保障,更好发挥价格政策对优质普惠供给的牵引撬动作用。明确收费标准制定原则,总体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确定政府指导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区间。

当前视角:一线保教实操视角一线班级环创与带班实操方案
适用学段:0–6岁全学段
一线幼师 / 保育带班核心行动建议

配合园务完成在园幼儿出勤核定与家长收费公示沟通,做好政策解释答疑。

班级现场实施步骤
  • 1. 《指导意见》注重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分类施策、统筹兼顾,通过清晰界定机构范围、分类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调整收费标准、强化政策集成和支持保障,更好发挥价格政策对优质普惠供给的牵引撬动作用。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清晰界定各类型养老机构范围。 兜底保障型机构是指完全
AI 提炼关键要点(共 1 条)
  1. 01

    《指导意见》注重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分类施策、统筹兼顾,通过清晰界定机构范围、分类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调整收费标准、强化政策集成和支持保障,更好发挥价格政策对优质普惠供给的牵引撬动作用。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清晰界定各类型养老机构范围。 兜底保障型机构是指完全

    [依据:第 1 节(正文起始段)]
园长 / 管理层建议

核对本园班型与备案资质,按文中明确的收费/补助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完善养老服务价格政:评估周期原则上)组织落实,完善财务公示与申报台账。

一线幼师 / 保育建议

配合园务完成在园幼儿出勤核定与家长收费公示沟通,做好政策解释答疑。

教研组 / 课题参考

结合普惠经费投入方向,规划保教环境微改造与低成本本土教玩具配置清单。

托育与行业机构参考

关注政策与标准调整带来的普惠托育适儿化环创、教玩具合规及教师提效工具需求。

限时免费开放中收录完整政策条款、章节正文与配套附件细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完善养老服务价格政策

发布主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号/版本:发改价格〔2026〕1476号日期:2026-10-16

《指导意见》注重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分类施策、统筹兼顾,通过清晰界定机构范围、分类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调整收费标准、强化政策集成和支持保障,更好发挥价格政策对优质普惠供给的牵引撬动作用。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清晰界定各类型养老机构范围。 兜底保障型机构是指完全或主要收住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公办养老机构。普惠支持型机构包括以收住社会老年人为主的公建公营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以及接受场地费用减免或建设运营补贴等政府支持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其他养老机构为完全市场型机构。 二是分级分类完善养老服务价格管理方式。对兜底保障型机构 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按规定实行免费收住政策或给予相关补助,切实发挥保基本、兜底线、稳民生的基础作用。 对普惠支持型机构 基本服务费,公建公营和公建民营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社会办机构可设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加以引导或实行政府指导价,让政府投入的政策红利真正传导到群众。 对完全市场型机构 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鼓励优质优价,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对医养结合服务允许根据成本增加等情况,合理制定收费标准,调动机构特别是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积极性。 对社区养老服务, 全托床位在10张以上的按照养老机构管理,10张以下的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需求。 对居家养老服务 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借鉴部分地方的有益经验做法,可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明确上门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考区间,为服务机构自行定价提供指引。 三是规范定价和收费行为。 建立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所有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明确收费标准制定原则,总体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确定政府指导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建立收费动态评估调整机制,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同时,注重价格政策与其他各项支持政策的协同联动,共同支持相关养老服务模式发展。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指导各地加快出台本地区养老服务价格政策,做好兜底保障型和普惠支持型机构认定、相关配套支持政策落实、分类制定收费标准等工作,强化部门协同、宣传解读和监督检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政策平稳实施。

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6〕147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一图读懂 | 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

原文出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6-10-16